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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卫处是学校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校园安全和学校政治稳定的任务,其根本职责是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保卫处的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政法、公安、国安等政府机关的指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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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来源:     作者: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市应急办、市减灾办通知要求,为做好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这一主题,针对身边的灾害风险,采取排查治理灾害隐患、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措施,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提前防范,有效推进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根据所在地主要灾害风险,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完善预案,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各单位要根据灾害风险和抵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疏散和搜救、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等演练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类灾害的应对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学校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大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各单位要利用校内各种平台,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活动形式,进一步面向系统普及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不断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从不同途径、方位、角度大力普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请单位并于5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教育局,联系人:任可;联系电话:84899775。

长沙市教育局

201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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