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浏阳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39号文件精神,将在全院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人作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院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根据各单位推荐,学院最后研究推荐1名教师作为候选人报省教育厅参评。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务必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将《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一)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西配楼401室),逾期不再受理。
2.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82450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