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教学一线的“双师型”教师力量,提高和发挥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利于行政管理人员深入课堂第一线了解本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提高教学管理实效,根据董事会的要求以及下学期教学和评估工作的需要,学校决定行政管理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必须担任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行政人员兼课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
2、能够圆满完成行政本职工作;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博士和硕士学位刚毕业的老师除外)。
二、具体规定
1、符合兼课条件的行政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完成2-4节课的教学任务;
2、行政管理人员兼任的课程必须与本人专业学历、职称或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3、请具有兼课资格的行政管理人员填写《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申请,主管校长审批后,可持审批表去相关二级学院(部)联系下期课程的安排;
4、具有兼课资格的行政管理人员必须于每年的五月中旬和十一月中旬向人事处提交《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以便安排教学工作。兼课申请表格见附件;
5、兼课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服从二级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定期参加二级学院(部)的教研活动,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课程标准的编写、教案编写、教学日历上网填写等工作;
6、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湖外校字[2012]30号文件执行。
三、行政人员的教学考核
1、兼课行政人员教学考核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并报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2、行政管理人员的兼课与否必须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行政管理人员的兼课待遇
行政管理人员在行政工作时间内兼课酬金按照学校同级别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酬金的70%付给。工作时间以外的授课酬金按100%付给。具体参见董事会批准的湖外校字[2012]30号文件。
附:《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