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院最基本的教学条件,杜绝乱搬教室课桌椅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现状,特制订如下规定:
1、教室内的课桌椅在每学期开课前由教务处按照每个教室实际上课人数报后勤处统一配齐,配齐后由教室管理责任班级(辅导员)签收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教室桌椅保有数量,未经许可不得将桌椅搬至其它地点。
2、各系、各班要派专人对课桌椅进行管理,防止搬动、损坏和丢失。自然损坏,及时报修、报补。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派人进行例行巡查,后勤处要及时将课桌椅维修、增补到位
3、任何单位、个人如需借用课桌椅,需向相关部门办理申
报审批手续,没有审批手续,门口保安不得放行。借用后按承诺时间及时归还,未及时归还者追求管理者责任。丢失、损毁照价赔偿(审批表见附件)
4、教务处设备科要把所有教室的监控摄像头安装维护到位,保持24小时开放。学院各部门、全体同学要自觉爱护学院公共财产,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