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和《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2〕10号)要求,为顺利做好我省2022年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厅《实施方案》中有关录取政策的要求,对脱贫家庭考生录取率不足和同分考生须申请增加计划以及生源不足专业的录取率等情况,按照我院统一制作的请示模版在6月21日12:00前上报,以便汇总后报教育厅审核,逾期不再接收。
二、考生成绩上报。请各招生院校在6月21日-22日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上报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对于违规考生,按照“关于对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违规考生进行处理的通知”中有关违规处理决定对成绩进行相应处理后上报。
三、录取程序和审核。6月23日,招生院校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中下载考生基本信息;6月24日-26日,在院校子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名单;6月24日-29日,拟录取名单审核确认。
四、毕业资格审核。6月30日后,省教育考试院向省教育厅提交拟录取名单,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审核资格通不过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名单公示。7月2日,招生院校在学校官网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限7日。公示结束后取消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安排补录。
六、录取名册打印和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15日后省考试院统一打印录取名册,之后由招生院校依据录取名册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提前发放。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