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湖南师范大学日语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实践考核的通知
为了加强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毕业论文考核规定:
1 、论文选题:论文题目可以自拟,但必须在本专业领域之内。
(1)封面下页要有论文的目录,标题用三号黑体打印,目录内容用小 4 号宋体打印。
(2)论文题目(可以加副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用小三号黑体字居中打印;
(3)标题序号:一级标题为“一”、“二”、“三”, 用三号黑体打印;二级标题为“(一)”、“(二)”、
“(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一级标题和三级标题后必须加顿号,二级标题和四级标题之后不许加顿号,即带括号的标题不许加顿号。论文内容及一级标题如下:
(4)中文内容摘要( 200 —— 300 字):要求把论文的主要内容,如研究目的和意义、主要观点、论证的逻辑结构等作全面的介绍,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中文内容摘要用小 4 号宋体打印。“摘要”、“关键词” 用小四号黑体打印。
(5)注释:在文章中凡引用他人原话或文献的原文,应有注释。并在原话、原文的引号后的右上角用带小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出。示例: ① 恩格斯 《卡尔·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22页。“注释”用小4号黑体字打印。
(6)参考文献:论文参考了书籍的,参考文献中应有书名、编著者、出版日期;参考了他人文章的,应有文章标题、作者、发表刊物、刊物期数;参考了文件的,也应有文件名、时间等。“参考文献”用小四号黑体打印。
5、论文指导答辩费、报名费300元/篇(此费用已经包含在学生所交的第二年学费里);
6、凡引文部分超过50%的论文视为抄袭,成绩为不及格。凡指导老师认为论文不合要求,需要重写的,只能在本专业的原来研究方向内选题重新撰写论文。
7、如果由于考生原因不按要求来校参加论文答辩,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答辩。其所交论文指导答辩费用不退,所写论文我校不负责保存。
9、为了公平、公正,我校一直采取论文指导与论文答辩相分离的原则,请考生不要打听论文指导、答辩老师的住址、电话,以免影响老师的工作和休息。
10、毕业论文答辩时间4月8日,论文提交时间3月28-29日提交到红楼一楼自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