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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0-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280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4年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1、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按一定程序选拔确定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未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未超过40周岁;

3、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优秀青年教师,时间可减少1年),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

根据教育厅的要求,从今年起,我省的访学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8号)公布的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执行(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下载并查询)。

三、推荐程序

1、各系部可根据本系学科建设规划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各系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2、推荐人选名单于7月9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由人事处上报院务会讨论。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后,由人事处组织推荐人员进行推荐材料的准备工作。

实施普通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系部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280号)

人事处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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