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突发事件的范围
(一)突发政治事件:包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策划的非法聚集、反动宣传、策反等活动、宣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政策的活动;在校园举行的传教、非法聚会、游行示威、未经批准的跨校区较大规模的学生群体性活动。
(二)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由于内部原因和社会因素引发的学生群体性上访、集体罢餐、罢课、群体起哄、聚众闹事等。
(三)突发治安事件:涉及学生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包括聚众斗殴、重大盗窃、投毒、吸毒贩毒、放火、传销活动以及学生意外死亡、自杀、走失等治安事件;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
(四)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地震、水灾、火灾等可能造成学生群死群伤,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自然灾害。
(五)传染病事件:校园内发生的群体流行性疾病,在学生中存在的具有重大传染性的因素和病例。
(六)心理安全事件:包括学生中因疾病、贫困、成绩、感情等因素引发的各种心理异常情况。
(七)其他突发紧急事件。
二、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上述突发性事件发生之后,在场的教职工、知情同学(尤其是党员、学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