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湖外学工字〔2021〕10号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就毕业生生源地确认及毕业生档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地确认工作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4〕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及时更新,方便学校、县(市、区)等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贷款毕业生联络畅通,现将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核对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通过学籍信息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导出的名单比对生成的2022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并下发,各学院认真组织各毕业班级辅导员(学籍异常的会涉及到非毕业班级辅导员)核对名单,并将核对异常人员于5月20日前书面反馈至科技楼118办公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确认名单由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通过学生入学年份、学制等数据自动生成,因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时入学年份、学制等填写错误、学生在校期间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开除学籍、留降级、转专业等)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原因导致毕业年份发生变更,可能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请在核对时特别注意:1.名单中学生已不在籍、不在校:如往届毕业生、退学学生、已开除学籍学生,请注明该生具体毕业年份/离校时间,并主动联系学生告知还款事宜;2.名单中学生属于在校生(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届及其以上届毕业生,请注明已知原因(在校期间入伍、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等学籍变更情况)统计汇总,并通知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及学籍异动证明材料7月15日前至生源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等手续;此类学生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银行系统会将其作为2022届毕业生对待,意味着从2022年8月16日起,学生需自行承担贷款利息,并且剩余在校就读学年无法继续办理助学贷款。3.补充名单: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22届毕业生不在该名单上且已办理的助学贷款尚未结清的,请予以补充,如三年制学生将学制写成了五年制、系统中填写的入学时间比实际入学时间晚等情况;
4.留降级学生:如名单中存在留降级学生,有关信息统计在第二类,是否能够享受休学学生待遇、是否可以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取决于各省相关规定。建议此类学生先电话咨询生源地教育局相关政策。
(二)毕业确认流程
1.系统登录:各学院学工办及各毕业班级辅导员在2022年5月30日前组织2022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账号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等方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学生可根据贷款时账号设置情况选择登录方式(如已绑定常用手机号码,建议使用手机验证码登录)。若学生忘记登录名、密码,可通过网站自助服务“忘记密码”重置找回,或联系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密码重置。2.信息更新与确认:(1)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资料修改”菜单,逐项核对,如实更新个人最新通讯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共同借款人)信息,在“其他信息”模块填写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即可修改;(2)个人信息核对更新完毕后,点击“资料修改”上方的菜单“毕业确认申请”按钮,认真阅读“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和“贷款情况”,了解每笔贷款合同的最近还款日和合同到期日;(3)确认无误后,点击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按钮,完成线上申请。原则上要求完成线上申请后再点击“导出生源地毕业确认表”,导出打印,签字确认后以班级为单位报本学院学工办。
3.贷款合同结清前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学生毕业离校后,若个人信息(就业信息、通讯信息等)发生变动,请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更新个人信息。
(三)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1.以上有关毕业确认事宜均指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譬如农商银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开办的助学贷款,为避免未及时还款导致失信违约,请仔细阅读办理助学贷款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在毕业之际主动与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相应银行联系并按照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相关义务,按时还本付息。
2.继续攻读更高学历(专升本、读研等)的助学贷款毕业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贷款毕业生毕业离校前先按要求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收到升学录取通知书后须前往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在更高学历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继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贷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将由助学贷款经办机构报送至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生活、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后务必养成定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查看贷款到期时间及应还本息情况,按时还本付息。
4.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是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重要内容之一。各学院、各毕业班级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对贷款毕业生做好诚信教育、违约责任教育,将违约后的处理及后果告知借款学生,运用主题班会等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帮助学生提高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二、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
毕业生档案工作是毕业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理顺、规范、完整、全面作好毕业生档案工作,现将有关档案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生在校期间归档材料的范围
1、入学登记表
2、录取通知书
3、学生体检材料
4、学生个人成长发展规划
5、学生奖惩材料
6、毕业生登记表
7、成绩单
8、高考档案
9、报到证
10、其它经学院审定为有必要归档的材料
(二)学生档案内容要求
1、学生档案封面要求:档案袋封面要有目录且与里面材料一致。
2、学生个人成长发展规划
1)《个人成长发展规划报告》4份;
2)《个人成长发展诊改计划》3份;
3)《个人成长发展年度总结报告》1份。
3、《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毕业鉴定”,要求辅导员对此学生在校期间整体的评价。
(三)档案检查与发放
1、学生工作处将于6月上旬组织人员对毕业生档案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
2、经过检查通过的学生档案方可贴封条(封条会下发至各二级学院),学生离校前以学院为单位来学生工作处加盖学工印章(提走的学生档案必须贴封条及加盖公章);
3、学生档案可放自学校免费保管或托管至相应的生源地人才市场。原则上要求毕业生将自己档案由学校机要形式寄至相应生源地人才市场(后附整理的14个地市州140个人才市场信息),机要费20元自理,不托管的学生档案可放至学校保管或自行提走(学生持有接收函备份于校);
4、提走档案的学生要做登记,并上交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二级学院留份备查);
5、今年不毕业的学生(补习生)档案(按班级及相关序号)存放在二级学院,明年按要求再予以发放;
6、专升本的学生档案与托管学生同流程处理,确定后再封档上交;
7、档案托管至各地人才市场必须以辅导员为单位统一上交《档案转递表》的电子表;
8、毕业班辅导员须上交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毕业生档案清单总表》和《学生档案清单(各班)》;
9、后附相关表格。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及毕业生档案管理是各学院毕业生工作重要内容,各学院、各毕业班级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三、其他事项
如对毕业确认流程或档案托管有疑问,可分别拨打相应电话进行咨询: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31-88245612
特殊情况也可至科技楼118办公室现场咨询
附件:
1.《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毕业确认名单》
2.《毕业生档案清单总表》
3.《学生档案清单(各班)》
4.《档案封面目录》
5.档案存放小知识
6.《档案转递表》
7.《2022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单位信息表》
8.《委托书样板》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