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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了解315是什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Consumer Rights Day)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性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01.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首先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02.从315消费者权益日晚会开播以来,晚会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以及假冒伪劣商品。
03.维护了公平公正,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和人生。每年的3月15日,都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发出强烈呼声。
学习维权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广泛宣传健康安全消费理念,倡导安全文明消费行为,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于3月17日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
由权益部的干事进各班级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知识,列举了多种在现实生活中的维权案例以及维权的途径。
如果真的不幸买到了有问题的商品。那一定要勇敢的去维权。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12345投诉电话。该热线面对消费者能有效、及时给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帮助。
破解校园骗局
警惕虚假兼职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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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一到开学,诈骗分子们就已经悄悄开工,通过招聘平台、社交平台等渠道,想出各种诈骗手段轮番上阵抢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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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作轻松、薪资丰富、时间自由”等虚假利好,来诱惑受害者参与所谓的“网络兼职”,不断升级骗术,迷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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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谨慎核对身份
遇到同学、朋友或平台客服、政府人员等谈及金钱时,一定要核实身份。
02|识别虚假信息
在网络世界中,要时刻千万要牢记,所谓网络刷单100%是诈骗,不要轻易相信。
03|保护好个人信息
要切忌不能够随随便便的向他人透露自己的淘宝、支付宝、微信、QQ等信息。
04|做到及时止损
如遇诈骗,可以对该笔交易进行申诉,请求返还钱财并对诈骗者的账号进行投诉。
维权小知识科普
产品售出7日: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产品售出15日: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学习如何维权
消费者的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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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八大权利。
购物时要向销售者索要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及保修卡、说明书、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并妥善保管,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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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维权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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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自售出7日内可退货;15日内可换货或修理。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换货后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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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
9大权益
1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2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他人胁迫。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质量、价格、计量交易条件等方面享有与所有消费者、经营者同等的权利。
5求偿权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
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
7受教育权
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等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
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
意见汇总:
希望教学设备及硬件上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处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校不断完善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根据学生生源地情况,增开不同地方特色的餐馆,使饭菜品类更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