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处

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07    浏览次数:

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建立常态化人才培养质量自主保证机制,引导和促进高职院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湖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湘教发〔2014〕50号)等文件精神,以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高职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型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以诊改为手段,促使高职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学校各层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形成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学校质量保证能力。

(二)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及相关信息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促进高职院校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善预警功能,提升学校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并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形成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文化

引导高职院校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及质量标准,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自主发展创新机制,加强综合素质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毕业设计考核等质量监测制度建设和实施,建立完善以学习者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为核心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文化内涵。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

全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均应建立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主体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未经过人才培养评估的新建高职院校以健全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范为主,卓越高职院校可自愿开展发展能力诊断工作。

(二)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

诊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以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及相关信息分析为基础,辅以灵活有效的实际调查研究。

(三)自主诊改与抽样复核相结合

以高职院校自主诊改为基础,省教育厅根据需要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形成自主诊改与抽样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

高职院校在按照本方案开展自主诊断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补充和完善有利于个性化发展的诊改内容,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质量保证体系。

四、工作规划

(一)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与培训

1.召开2016年度湖南省高职院校质量建设专题会议,组织高职院校院长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学习诊改工作有关文件和方案,领会精神,明确要求。

2.以自主报名为主,遴选公布一批试点院校,加强试点院校间诊改工作交流与研讨。

3.开辟网上专栏,加强高职院校诊改工作动态宣传和交流。2016年7月,按照教育部批复备案的省级诊改实施方案开展对省级诊改专家和各高职院校的培训,全面启动省级诊改工作。

(二)高职院校自主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高职院校根据省级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因校制宜,各自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本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

(三)高职院校自主开展诊改工作

高职院校根据省级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及效果进行自主诊改,并将诊改情况写入本校质量年度报告。卓越高职院校(包括将发展目标定位为卓越高职院校的学校)要参照《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见附件1)中关于卓越院校的相关要求,其它院校参照一般院校的相关要求。

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应每3年至少完成一次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学校自主诊改可以安排校内人员实施,也可自主聘请校外专家参加。

(四)省教育厅组织抽样复核

为检验学校自主诊改工作的有效程度,省教育厅每年有计划地抽取一定数量的院校进行复核。每三年抽样复核的学校数不低于全省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高等专科学校不少于1所)。

1.抽样复核对象

按照“学校自主申请与省教育厅指定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抽样复核对象。凡在专业技能抽查、毕业设计抽查等省级质量监测中合格率较低的院校列入重点复核对象。每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接受复核的院校名单。

2.抽样复核程序

(1)学校向省教育厅自主申请抽样复核。

(2)教育厅公布抽样复核学校名单和有关材料提交要求。

(3)学校于复核工作开始前30日在校园网站公示相关诊改材料。包括: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近2年学校、校内职能部门、院(系)的年度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及其他子规划;学校所在地区或所属行业的事业发展规划等。

(4)专家现场考察复核。

3.首轮抽样复核进程安排

2016年9月确定首批试点的4所高职院校名单;

2017年11月前完成4所试点院校的复核;

2018年完成7所左右院校的复核;

2019年完成不少于7所院校的复核。

(五)复核结论与使用

1.结论类别

对照《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中的15项诊断要素,依据院校自主诊断结果、改进措施与专家复核结果的符合程度,复核结论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标准如下:

有效——15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2项;改进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成效明显。

异常——15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0项;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待改进——上述标准以外的其他情况。

如学校执行方案对诊断要素有调整,可根据实际诊断要素数量,按上述比例原则,确定相应标准。

2.改进周期

高职院校须根据复核工作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待改进”和“异常”的学校改进期为1年,改进期满后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再次复核结论为“有效”的,同一周期内可不再接受复核。

3.结论使用

复核结论为“异常”和连续2次“待改进”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对其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备案新专业、限制项目申报等限制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专门工作机构

省教育厅遴选熟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和公信力的职业教育专家、教育研究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任期制的省级诊改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委会在教育厅统筹管理和指导下开展省内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指导、抽样复核以及省内诊改工作动态追踪、方案修订和宣传等工作。2016年8月前完成首届省级诊改专委会和专家库的组建。

(二)健全诊改工作信息平台

省教育厅组织开发、完善湖南省高职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在诊改试点院校中试用、完善,逐步推广到其他高职院校免费使用。建立湖南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专题网站,集中发布诊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三)完善配套政策

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和毕业设计抽查制度,引导高职院校建立常态化的校本级专业技能考核、毕业设计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组织报送与应用,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质量预警机制。

六、纪律与监督

(一)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备案的实施方案开展全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及时报教育部备案。

(二)复核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二十条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三)复核专家必须洁身自律,被确定为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如有违反,应予更换并及时公布。

(四)省教育厅在网站上将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复核院校应公示的材料,以及复核结论、回访结果等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省教育厅严格复核专家管理,对违反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附:1.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

2.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5日

附1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

诊断项目

诊断要素

诊断点

影响因素

参考提示

数据管理平台

相应编号

一般院校

卓越院校

1

1.1质量保证理念

质量目标与定位

学校发展目标定位是否科学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是否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是否符合学生全面发展要求;质量保证目标与学校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一致性、达成度。

1.学校是否制定了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规划,是否有明确的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分项目目标,是否有具体的年度落实计划。

2.学校发展目标与区域或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否相适应,与现有建设基础是否相匹配;是否符合重点服务区域或行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目标定位是否体现学校自身纵向发展进步,是否体现与全国同类院校或全省同层次院校横向比较进步。

3.学校专业(群)设置是否与区域.行业主导产业(链)发展对接,重点建设专业(群)是否与产业结合紧密,重点专业(群)涵盖的专业与在校学生数量是否都占学校总数的一半以上。

4.对区域或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数量、层次,就业岗位所需知识.能力.素质等是否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定位是否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相适应,毕业生就业面向与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相匹配。

5.人才培养方案是否对学生全面发展进行了系统科学设计,总课时、公共课时、专业课时、实训课时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是否重视学生人文素质培养,是否形成了学校综合素质培养明显特色和标志性成果。

6.学校目标与人才培养目标是否体现了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质量保证目标是否围绕学校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展开,三者是否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1-6同一般院校;

7.学校发展目标是否明确了学校在全国同类院校和全省同层次学校中综合实力处于领先水平;

8.重点专业群的在校学生数是否达到了学校在校学生总数的60%以上。

1.3/7

1

1.1

质量保证理念

质量保证规划

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是否科学明晰、符合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实际执行效果是否明显。

1.是否制订了学校、院(系)两级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是否涵盖了人才培养各环节。

2.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是否有明确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职责分工,是否有质量策划、控制、保证和持续改进措施,是否建立了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展开的质量管理体系。

3.是否形成了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反馈)循环的质量保证运行机制,质量是否持续改进。

同一般院校。

1.3/7

质量文化建设

师生质量意识,对学校质量理念的认同度;质量保证全员参与程度;质量文化氛围;持续改进质量的制度设计是否科学有效,是否实现持续改进。

1.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是否井然,教师教学是否严谨有序,学生学习积极性高不高,教师有无责任教学事故,学生到课率、听课率是否达90%以上。

2.学校考试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实行了教考分离,是否有补考或重修降低质量标准和无故缺考现象。

3.领导是否带头参与质量管理,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发挥示范作用;教师是否经常听取学生反馈意见并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学生是否积极参与评教活动并及时反馈教学信息;管理与服务人员是否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积极履职,执行、检查、处理、反馈运行是否到位,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是否及时。

4.质量文化是否已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质量文化体系是否经过系统设计,质量文化制度体系是否完备并可操作性强;质量文化氛围是否浓厚;是否经常开展质量文化活动。

5.是否建立了影响质量因素的诊断分析制度,是否定期召开质量诊断会议,分析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改进;是否对改进后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质量持续改进。

1.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是否井然,教师教学是否严谨有序,学生学习积极性高不高,教师有无责任教学事故,学生到课率、听课率是否达95%以上;

2-5同一般院校。

2.2/8

1

1.2

组织构架

质量保证机构与分工

学校、院系各层面质量保证机构、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分工与职责权限是否明确。

1.学校、院系是否设有专门的质量保证工作机构,机构职能是否相对独立,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岗位设置与实际需要是否相匹配。

2.是否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学校、院(系)均配备了符合要求的专兼职质量保证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且建立了人员素质优化培训机制。

同一般院校。

8

质量保证队伍

质量保证队伍建设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对质量保证机构、人员是否有考核标准与考核制度;考核机制是否严格规范;能否实现持续改进。

1.质量保证人员结构是否合理,学校质量保证机构负责人在教育教学方面是否有较大影响并在学校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质量保证专职人员是否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学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否成为质量保证人员的主体。

2.是否建立了质量保证人员分层分类考核奖惩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考核结果是否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挂钩。

3.是否建立了质量保证人员优化动态调整机制。

同一般院校。

8.2/8.6

1.3制度构架

质量保证制度

学校、院系、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层面的质量保证制度是否具有系统性、完整性与可操作性。

1.是否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制定了涉及学校各层面、覆盖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

2.各项制度是否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各有侧重,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质量保证制度体系。

3.各项制度是否突出了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有利于质量目标实现。

同一般院校。

8.1

1

1.3制度构架

执行与改进

质量保证制度落实情况与改进措施是否具体务实;质量保证制度是否不断改进和完善;是否定期发布质量年度报告,质量年度报告结构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准确;院(系)、专业自我诊改是否已成常态。

1.各项制度是否有明确的落实主体、监督部门与责任人,且有落实情况反馈处理。

2.是否建立了质量保证制度动态修订机制,并明确了修订条件与程序,动态调整机制是否得到了严格执行。

3.是否每年编写并向社会发布学校质量年度报告,质量年度报告数据是否客观地反映了学校的质量现状。

4.院(系)是否每期分专业组织了质量保证自我诊断,并制定了改进措施,且跟踪落实。

1-4同一般院校;

5.质量年度报告社会认可度高,无不良反应。

8.7

1.4信息系统

信息采集与管理

是否重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建设;人财物是否有保障,管理是否到位,运行是否良好;是否建立信息采集与平台管理工作制度,数据采集是否实时、准确、完整。

1.学校是否建立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2.学校是否组织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应用系统培训,是否有专人负责平台管理,设备、经费是否得到保证。

3.学校是否出台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的相关制度,学校相关人员是否均能实时、准确、完整地填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4.学校是否定期组织人员对状态数据填报的实时、准确、完整性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是否进行了及时整改。

1-4同一般院校;

5.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与学校管理平台是否实行了有效对接。

3.4/8.1

信息应用

是否运用平台进行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各级用户是否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常态化的信息反馈诊断分析与改进机制。

1.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是否已成为学校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依据。

2.学校、院(系)、专业是否每学期依据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开展了数据分析,是否形成了常态化的诊断与改进机制。

3.是否每年形成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并对诊断与改进结果进行跟踪评估。

同一般院校。

3.4

2

2.1专业建设规划

规划制定与实施

专业建设规划是否符合学校发展实际,是否可行;规划实施情况如何,专业机构是否不断优化。

1.学校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规划制定是否以学校事业规划为依据、体现本校特色、能够有效支撑学校发展和培养适应市场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专业规划是否在充分调研区域或行业内产业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历史和办学优势,明确学校专业建设重点和特色,体现行业、区域内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

3.每个专业是否充分调研市场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调研专业就业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和数量需求,结合专业建设基础,明确专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

4.专业规划是否以高水平重点专业为龙头,重点建设1-2个特色专业群,辐射、带动其他专业群建设,形成学校发展特色;是否体现了错位发展理念,突出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的核心专业建设,核心专业建设水平是否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5.专业建设是否制定了实施计划,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到部门,明确了责任人、时间节点和阶段性成果要求。

6.专业建设是否按照实施计划,每年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反馈、评价,实现实施过程全监控,并对建设结果进行奖惩。

7.是否每年开展企业调研、毕业生反馈调研等活动,是否建立了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8.是否按照高职高专专业目录,逐步减少学校的跨类专业数量。

1-8同一般院校;

9.学校的专业群是否涵盖了学校所有专业;是否集中力量办好2-3个重点特色专业群,形成办学特色,体现办学水平。

1.3/7.1-7.6/9.2

2

2.1专业建设规划

目标与标准

有无明确的专业建设目标和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规范、科学、先进并不断优化。

1.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范性文件要求。

2.每个专业是否都有明确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具体目标;是否有明确的实习实训基地、课程、师资、教材等建设标准,专业建设中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标准的,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3.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是否明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每个专业根据学校就业优势确定了毕业生就业的核心岗位,明确了拓展岗位,分析了每个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

4.课程体系与岗位标准、职业能力、职业发展是否相匹配;课程结构是否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课程设置是否能支撑就业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与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相匹配。

5.是否根据产业结构的调整、岗位升级、技术进步要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1-5同一般院校;

6.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的核心专业是否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定位,是否达到全国同类专业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他专业是否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7.1/7.3/7.4

条件保障

新增专业设置程序是否规范;专业建设条件(经费、师资、实验实训条件)是否有明确的保障措施。

1.学校是否有新增专业设置程序,包括市场调研、专家论证、开设条件审核和行政决策。

2.每年是否对实习实训基地现状进行分析,并制订了分阶段实施方案,明确了改建、扩建、新建实训室数量、面积、设备、功能、建设水平等要素。

3.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否能基本满足专业实践教学要求,在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管理与建设中,是否体现了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是否引入了企业先进的管理方法与职业文化。

4.每年是否对师资队伍现状进行分析,并制订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要求。

5.每年是否有师资队伍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经费预算,额度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与专业建设需求是否相匹配。

6.学校是否制订了相应的激励政策,促进专业建设条件不断改善。

1-6同一般院校;

7.生均可利用的图书资料、实习实训工位、教学仪器设备、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定岗实习岗位等资源是否居全国同类学校领先水平。

3.4/4/5.1/5.2

6/7.4/7.5

2

2.2专业诊改

诊改制度与运行

学校内部是否建立常态化的专业诊改机制;是否能够促成校内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

1.学校是否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专业诊改工作方针,每年开展以用人单位、毕业生为主要调研对象的专业调研,开展在校学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社区满意度调查。

2.学校是否定期根据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企业需求和学校招生、就业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等,建立了学校自我诊断、行业和企业诊断、第三方诊断的制度,形成了诊断报告。

4.对调研和诊断报告是否进行了分析,找出影响专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落实。

5.是否有效促成校内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

1-5同一般院校。

6.是否初步建立校内专业评估制度并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

7.诊改机制是否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示范作用。

3.4/8.1/8.7/9.1/9.2

诊改效果

诊改成效如何,人才培养质量是否不断提高;校企融合程度、专业服务社会能力是否不断提升;品牌(特色/重点)专业(群)建设成效、辐射影响力是否不断增强。

1.反映人才培养质量的指标是否有明显提升,如毕业生合格率、就业率、就业质量、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毕业设计抽查成绩,专业技能竞赛成绩、企业满意度等。

2.专业为行业企业、当地社会培训到款额、职业技能鉴定人数、技术服务性收入、师生专利获取数量、科研项目到款数、论文发表数、为行业企业、当地社会创造的经济价值是否逐年提高。

3.品牌(特色/重点)专业(群)依托专业立项的国家、省级、市级、校级的重点建设项目立项数是否逐年增加。

4.专业建设的成效、经验,是否为其它学校及社会广泛关注。

1-4同一般院校

5.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毕业生双证率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平均薪酬是否明显高于全国同类专业水平,专业技能抽查、专业技能竞赛、毕业设计抽查成绩是否在全省名列前茅;

6.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为行业企业、当地社会培训到款额、技能鉴定人数、技术服务性收入、师生专利获取数量、科研项目到款数、论文发表数、为行业企业、当地社会创造的经济价值是否在全省名列前茅;

7.是否牵头开发省级、行业技术标准或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是否取得一批教学改革成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4/5/6/7/9

2

2.2专业诊改

外部诊断(评估)结论应用

是否积极参加外部专业诊断(或评估、认证);外部诊断(评估)结论是否得到有效应用,对学校自诊自改是否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1.是否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独立第三方组织的外部诊断(评估),并与学校自我诊改结合起来。

2.是否建立有效的事后追踪机制,有效应用外部诊断(评估)结论,将外部诊断(评估)发现的问题,纳入自诊自改范围并积极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

1-2同一般院校。

3.是否为省内院校提供诊断追踪机制范例。

4/5/6/7/9

2.3课程质量保证

课程建设规划

课程建设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1.是否按照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发展目标、课程建设基础、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分专业(群)的课程建设规划。学校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是否相互衔接、相互支撑。

2.课程建设规划是否充分考虑了学校特色发展,重点建设课程的水平和数量与学校专业发展水平是否相适应。

3.是否明确了学校课程建设的目标、水平、数量、类型、建设内容和要求、建设途径与措施。

4.课程建设是否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建设任务是否明确、具体。

5.每年是否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内容分解落实到了院系、专业(群)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并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

6.每门重点建设课程是否都确定了责任人,制定了课程建设方案并有效实施;

同一般院校。

7.2/7.5

2

2.3课程质量保证

目标与标准

课程建设规划目标达成度;课程标准是否具备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与完备性。

1.每年是否按照课程建设规划进行课程建设,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分类评价考核,依照考核结果给予激励,目标达成度持续提高。

2.课程标准开发是否符合各级主管部门、学校的规范要求,是否体现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是否体现了国家、行业企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和国际通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标准。

3.对课程标准是否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1-3同一般院校。

4.重点专业的核心课程标准是否为全省和全国同类专业提供范例。

7.2/7.3

诊改制度实施与效果

校内是否开展对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诊改,形成常态化的课程质量保证机制;是否对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的推进作用。

1.是否组织了校内外教学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学生代表、教师代表,诊断课程建设成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成因,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诊改报告。

2.学校、院(系)、专业是否根据诊改报告,制定改进方案,对课程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3.诊改后的课程教学是否实现了教学方法、手段改革,体现学生在课程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倡导了运用信息技术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及探究能力培养,突出了学生职业能力目标的达成。

4.是否有市级以上立项建设的重点课程、名师课堂、示范课堂、省级和国家级的在线开放课程等。

1-4同一般院校。

5.是否加强了核心课程建设,重点建设专业群是否建成了2门以上相关专业共享的优质核心课程,群内各专业是否建成了3门以上体现本专业特色的专业优质核心课程。

6.是否有5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实行数字化教学。

7.空间课程、微课程和职业教育MOOC(慕课),数字化教学资源是否被外校或社会应用。

3.4/7.2/8.1/8.2

8.5/8.6/8.7

3

3.1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规划

制定

学校、院系、专业等层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科学性、一致性和可行性;规划目标达成度。

1.是否按照学校、院系、专业的发展目标建立相对应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校、院系、专业师资建设规划是否相互衔接,各有侧重。

2.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是否既充分考虑了学校特色发展、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等因素,又系统地考虑了专任教师、兼职教师的建设工作,是否明确了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教师、青年教师培养任务与措施,重点突出了专业带头人和双师教师的培养。

3.师资队伍建设是否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建设任务是否明确、具体。

4.每年是否根据学校、院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内容分解落实到了学校、院系、专业(群)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并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

5.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是否达到基本办学要求以上,各规划目标完成度是否达到90%以上。

1-4同一般院校;

5.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是否达到国内一流,各规划目标完成度是否达到100%。

6.1/6.2/6.3/6.4

实施

保障

是否能为师资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必需的外部环境、组织管理、资源支撑、经费等保障。

1.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是否被纳入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人才培养规划,学校师资引进是否得到了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

2.是否建立了教师提升技能的激励制度,形成了教师教学质量与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鼓励“双师”教师成长制度、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等表彰制度。

3.是否建立了吸引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学校兼职教学的制度。

4.是否在国内高水平大学建立教师进修基地,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教师定点实践基地。

5.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是否达到教育部相关标准要求,并逐年有所增加。

1-4同一般院校;

5.是否建立了高水平人才引进和扶持政策,吸引芙蓉学者、技能大师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来学校兼职或者任教;

6.是否建立了鼓励教师提升科研水平、技术服务、创新能力的制度;

7.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额度是否名列全省前茅,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加。

5.2/7.1/7.2/8.1

3

3.2师资建设诊改工作

诊改

制度

是否制定专兼职教师、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聘用资格标准;是否开展对师资队伍建设成效的诊改,形成常态化的师资质量保证机制。

1.是否制定了专任教师引进管理办法和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专任教师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用是否体现了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是否制定了校内专业带头人和企业专业带头人聘任与管理办法、骨干教师认定与考核办法、“双师”素质教师认定与考核办法,明确的聘用与认定标准是否不低于全省的行业标准。

3.是否建有师资队伍建设成效诊断制度,有专门机构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成效诊断工作。每年是否定期开展了师资队伍建设成效诊断,并有效促进了师资队伍建设。

1-3同一般院校;

4.是否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师资队伍建设成效开展诊断工作。

6.1/6.2/6.3/6.4/7.2

实施

效果

教师质量意识是否得到提升;教学改革主动性是否得到提高;师资队伍数量、结构、水平、稳定性、社会服务能力等是否得到持续改善;学生满意度是否得到持续提升。

1.教师是否爱岗敬业,是否树立了以教学质量为核心的质量观;是否主动开展教学诊改工作,积极提高教学质量。

2.是否绝大部分教师积极参与了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是否定期开展了全校性的教学改革研讨会或者教学竞赛。

3.教师年公开发表教学改革论文数、立项院级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数是否不低于省里有关标准规定,并逐年增加;是否有向全省推广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4.生师比、师资队伍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兼职教师比例、专业带头人数是否达到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的标准,是否逐年得到了优化。

5.每年是否有一定数量技术服务项目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为行业企业创造了一定经济效益。技术服务项目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数、技术服务款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到账经费是否逐年增加。每年是否为行业企业培训职工。

6.每学期是否开展了评教工作,学生评教满意度是否达到70%以上,并逐年提升。

1.同一般院校;

2.是否所有教师都积极参与了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是否定期组织召开全校性的教学改革研讨会或者教学竞赛,成效显著;

3.教师年公开发表教学改革论文数、立项院级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数是否名列全省前茅;是否有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4.生师比、师资队伍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兼职教师比例、专业带头人数是否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是否有一批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教学团队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5.每年承担的技术服务项目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数、为行业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到账经费是否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茅,服务行业或区域经济的成效是否有显著成效。技术服务项目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数、技术服务款和应用技术研究经费是否逐年增加。每年为行业企业培训职工数是否达到在校生规模;

6.每学期是否开展评教工作,学生评教满意度是否达到95%以上,并逐步提升;是否委托了第三方开展了学生满意度评价。

6.1/6.2/6.3/6.4/8.7

4

4.1

育人

体系

育人

规划

是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标准;学生素质教育方案制定是否科学,培养目标定位是否准确;是否因材施教,注重分类培养与分层教学;是否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加强创意、创新、创业教育。

1.学校是否制定了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要求、具体可操作的学生综合素质标准和素质教育方案。

2.学校是否建立了学生素质测评制度,是否开展了学生素质测评,针对测评结果,是否因材施教和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分层培养与分类教学。

3.是否贯彻落实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德育首位;是否制定并实施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方案;是否加强了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

4.学校是否有创意、创新、创业三创教育工作方案,是否体现了三创“进课堂、进主题教育、进基地”,是否开设了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必修课程,是否建有校内外三创基地,是否有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的相应制度。

同一般院校。

5.2/8.3/8.4

诊改

制度

是否实施对育人部门工作及效果的诊改。

1.学校是否建立了“三全”育人督导机制;是否有完善的制度和实施方案。

2.学校是否开展了对育人部门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理与改进。

1-2同一般院校;

3.学校育人工作是否做到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各项工作是否都有制度或实施方案,是否将大学生素质教育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同时诊改,形成完善的育人工作评价反馈机制。

8.1

实施与效果

育人工作是否已形成常态化诊改机制;育人目标达成度;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主动学习积极性、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是否得到提高。

1.是否建立了对育人工作定期诊改机制,诊改资料是否齐全。

2.是否定期组织开展了多种类型的有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校园活动,学生参与度高不高。

3.是否经常开展校风学风建设督查,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到位,校风学风是否持续改善。

4.是否建立了育人目标达成度测评制度,是否定期有育人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处理意见。

5.学生违纪率、犯罪率是否不断下降;学生群体事件发生率、责任性伤亡率是否为零。

6.学生到课率、听课率、社团活动参与率、课程合格率、毕业率是否不断提高。

7.学校是否每年组织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竞赛活动并积极参加省级竞赛,竞赛成绩是否不断提高。

8.学生初次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就业起薪和自主创业率是否不断提高。

1-6同一般院校;

7.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活动的综合成绩是否名列全省前茅;

8.学生初次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就业起薪和自主创业率是否列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2.2/3/7.2/9.2

4

4.2

成长

环境

安全与生活保障

是否实施对服务部门服务质量的诊改,并形成常态化安全与生活质量保证机制;学校安全设施是否不断完善;学生生活环境是否不断优化;学生诉求回应速度、学生满意度是否持续提高;意外事故率是否不断降低。

1.学校安全与生活服务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形成了以学生为本的工作制度;工作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学生安全与生活保证需要。

2.是否制定了对服务部门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并严格实施;是否建立了考核通报处理与改进制度。

3.学校是否重视安全工作,是否有维护安全稳定的综合防控机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是否能够快速灵活处理安全事故;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或活动,学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4.学校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是否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实时更新;安全通道标识是否清楚并时刻保持畅通;校园重点区域是否实现了安全监控全覆盖并有专人值守。

5.新生入学时,是否组织开展了学生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培训。

6.学生公寓是否整洁、干净、安全,居住环境和管理制度是否不断完善,收费标准是否符合政府相关规定。

7.学生食堂是否干净卫生,食品来源是否安全可靠,大宗食品采购是否通过招投标集中进行,是否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是否建立了学生诉求绿色通道和回应制度,是否通过校长书记信箱、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收集意见并及时处理,学生满意度是否持续提高。

9.是否定期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意外事故率是否不断降低,是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0.是否建立了安全教育典型案例库,是否每期开展安全教育专题讨论;学校相关部门是否建立了安全事故档案,是否做到了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同一般院校。

4

4.2

成长

环境

特殊学生群体服务与资助

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残障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学生生活保障管理运行机制情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情况;能否为特殊学生群体提供必要的设施、人员、资金、文化等保障。

1.学校是否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障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档案;是否针对各类特殊群体学生制订了专门的工作方案;是否按相关要求配足了为特殊群体学生服务的工作人员;是否有针对各类特殊群体学生的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

2.是否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和健全的工作机制。是否设有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每年用于学生资助经费的总额是否达到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并逐年增加;是否建有学生资助督查制度,学生资助满意度是否不断提高。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有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机构及场地;是否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不少于1名),按规定的经费标准预算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专项经费。

4.是否每年开展了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是否建有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是否建有校、院(系)、学生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是否定期开展多种类型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或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同一般院校。

5

5.1

外部环境改进

政策

环境

能否促进社会资源引入、共享渠道的拓展;政策环境是否利于学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与完善。

1.学校是否有开放办学理念,有促进合作办学的机制,有可激励、可操作的合作办学制度,有合作办学的机构与人员。

2.学校是否形成与政府、行业协同创新机制,促进所在行业(区域)制定鼓励高职院校优先利用行业企业资源的支持政策。

3.学校是否每年制定合作办学计划,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渠道不断扩展。

4.政府、行业、企业、社区等外部组织是否积极参与学校质量保证工作,学校是否每年形成有效的外部质量诊断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进。

1-4同一般院校;

5.是否建有企业学院、园区学院和校际联盟等协同创新载体;

6.学校是否建立按专业群配置资源的制度并建有资源共享机制;

7.是否建有“技术应用孵化中心”、“中试基地”等共享性资源。

资源

环境

是否能够促进校内办学资源的不断优化;学校资源环境能否促进质量保证体系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与完善,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1.是否建立以优化校内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出发点的学校资源统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良好。

2.每年是否对校内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发布资源利用情况报告。

3.资源整合与调整是否成为学校资源配置常态,资源利用率是否不断提高。

4.是否主动争取外部政策支持,每年引入一定数量的外部资源,有效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1-4同一般院校;

5.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是否与政府、行业企业有高水平或较大影响的合作项目。

5

合作发展环境

学校自主诊改机制是否有利于政校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不断优化;合作发展的成效与作用是否不断呈现。

1.学校自主诊断改进机制是否运行顺畅,自主诊断改进结果是否及时向合作方反馈。

2.合作方对学校自主诊断改进结果是否反应积极,及时跟进,协助不断改进。

3.自主诊断过程中是否有政府、行业企业和其它院校相关人员参与。

4.产学合作的学生订单培养、专业共建、课程共建、资源共建、技术服务成果是否不断增加;

5.合作发展领域是否不断扩大,合作项目的数量与质量是否不断提升。

1-5同一般院校;

6.产学合作的学生订单培养、专业共建、课程共建、资源共建、应用技术研究水平是否居全省和行业领先水平,开发有行业技术标准或行业技能人才标准,社会捐赠(准捐赠)价值在同类院校中是否居于领先水平;

7.是否成功输出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并带领同类院校共同发展。

7.5/9.3

5.2

质量事故管控

管控

制度

是否建立质量事故管控反馈机制,制定质量事故分类、分等的认定管理办法,对质量事故处理及时有效;是否建立学校、院系两级质量事故投诉受理机构,制定质量事故投诉、受理、反馈制度;是否定期开展质量事故自查自纠,形成质量事故管控常态化管理反馈机制。

1.是否建立了质量事故管控反馈制度,有质量事故预防与信息及时反馈措施,过程监控严格规范。

2.质量事故认定程序是否严谨,事故分类、分等是否符合质量改进要求,处理结果是否纳入学校奖惩范围。

3.学校、院系两级质量事故投诉受理机构及制度是否健全,投诉、受理、反馈程序是否规范,处理是否及时,投诉处理率是否100%。

4.学校是否每年对招生行为规范,学籍、成绩信息审核,平安校园创建,财务规范管理等方面开展1次质量事故自查自纠活动,院系是否每期对教学标准落地、教学过程规范管理开展1次质量事故自查自纠活动。

同一般院校。

8.1

5

5.2

质量事故管控

发生率及影响

学校质量事故的发生率、影响程度;处理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的速度与能力;学校质量事故与投诉发生率是否逐年减少。

1.质量事故发生率是否逐年下降,质量事故处理是否及时有效,造成的影响可控。

2.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是否得到有效防范,事故处理是否及时有效、未造成严重影响。

3.质量事故影响程度是否逐年减轻,投诉发生率是否逐年减少。

1-3.同一般院校;

4.质量投诉发生率是否低于全省同类学校平均水平;

5.是否主动接受收集社会对质量的负面评价并及时纠正。

预警

机制

是否建立过程信息监测分析机制与质量事故预警制度;

是否有突发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预案;

是否有近三年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及其反馈处理效果报告;

1.是否建立了人才培养全过程的信息监测分析机制与质量事故预警机制。

2.是否定期发布信息监测分析结果,及时进行质量事故预警。

3.是否对信息监测分析结果和质量事故预警事项进行及时改进,效果是否明显。

4.是否制定了突发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是否建立了重大教学事故紧急处置机制。

5.近三年质量事故分析及反馈处理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明确的处理意见与改进措施,有效指导质量改进。

1-5.同一般院校;

6.质量监测信息处理系统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否强,是否可以为同类院校提供借鉴。

8.1

5

5.3

质量

保证

效果

规划体系建设及效果

各项规划是否完备、体系是否科学,实施是否顺利,目标达成度如何。

1.学校各项规划是否逐年完备,涵盖学校的各个方面,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形成一个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的有机整体,较好地指导学校发展。

2.各项规划在实践中是否不断完善,规划变更调整是否有利于目标达成,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

3.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有效支撑规划实施,年度总结是否对规划目标的达成有明确结论。是否对未达成的目标有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1-3同一般院校;

4.规划体系及其经验是否在全省得到推广。

标准体系建设及效果

专业、课程、师资、学生发展质量标准是否完备、先进、成体系;能否在诊改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社会认可度如何。

1.是否建立完备的专业、课程、师资、学生发展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是否形成质量建设的基本参照体系。

2.质量标准是否完全响应教育部、教育厅已颁布的相关政策要求。

3.是否将省级专业技能抽查标准、毕业设计抽查标准融入相应课程标准。

4.质量标准体系调整的依据是否可靠,过程是否规范,参与面是否广,是否至少3年内调整一次;

5.是否开展了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探索,并取得明显成效。

6.标准体系建设是否得到政府、企业行业、学生与家长和社会舆论认可,相关内容被行业企业采用。

1-6同一般院校;

7.质量标准体系在全国(行业)是否得到推广应用;

8.质量标准体系相关内容是否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用;

9.服务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化办学成效是否显著,与国(境)外高水平院校是否合作开发了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

5

5.3

质量

保证

效果

诊改机制建设及效果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日趋完备;持续改进的机制是否呈常态化并步入良性循环,人才培养质量是否得到持续提升。

1.是否形成了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相关制度是否不断完善,方法是否不断改进。

2.是否建立健全了社会组织、社区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质量评价和诊断机制,是否形成内部闭环运行并与企业需求沟通衔接的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

3.是否按照制度要求,常态化持续改进严谨到位,不缺不漏,不走过场,内部监测和外部反馈的人才培养质量指标持续向好,在校学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持续提升。

4.是否每学期形成校级诊断改进综合评价分析报告,对部门和院系常态化改进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5.教师是否无重大责任教学事故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1-5同一般院校;

6.学校的内部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是否得到师生的高度认可,并对省内同类院校具有指导性;

7.每年是否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强;

8.人才培养整体质量是否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5.4

体系

特色

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特色

学校自身质量保证体系能否形成特色,应用效果好,并能发挥辐射与影响作用。

1.是否在制度体系设计、质量保证执行、质量执行诊断和质量保证改进方面形成系统特色。

2.是否在质量诊断与改进过程中的计划、组织、决策指挥、工作方法、信息处理及反馈、政策支持、环境优化等方面形成亮点。

3.学校自身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相适应,是否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产生辐射作用。

4.是否形成闭环质量监控系统,是否在组织、程序和制度层面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随机检测、实时反馈和持续改进。

1-4同一般院校;

5.特色、亮点、辐射作用是否在全国产生影响并得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和推广。

注:1.本表设5个诊断项目,15个诊断要素,37个诊断点。

2.“数据管理平台相应编号”所列的各指标编号,起引导作用,不是规定或标准。

附2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

(参考格式)

学校名称:

一、自我诊改工作概述(500字以内)

二、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表

诊断项目

诊断要素

自我诊断

意见

改进措施

改进成效

1体系总体构架

1.1质量保证理念

1.2组织构架

1.3制度构架

1.4信息系统

2专业质量保证

2.1专业建设规划

2.2专业诊改

2.3课程质量保证

3师资质量保证

3.1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3.2师资建设诊改工作

4学生全面发展保证

4.1育人体系

4.2成长环境

5体系运行效果

5.1外部环境改进

5.2质量事故管控

5.3质量保证效果

5.4体系特色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每一诊断要素的“自我诊断意见”需阐明目标达成程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总体不超过500字。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应占一半左右篇幅。

3.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措施”需突出针对性、注重可行性。总体不超过200字。

4.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效果”指实施改进措施之后已经显现的实际效果,不是预测或估计成效。如果措施尚未实施,请加说明。总体不超过200字。

5.自我诊改务必写实,无需等级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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