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能力历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责任分担、合理设置、共同建设、互惠共赢、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学校选择与各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实训,缩小教学与职业岗位需求的差距。
第二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按需建设原则。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教学需要,探索建立我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政府部门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联系落实、推进基地建设。
第三条 就近依托学校地理优势建设原则。立足省会中心城市长沙,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同时着眼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布局建设,促进学校语言特色类专业与国际商贸类就业对口接轨,办学与实际应用同步。
第四条 坚持安全、企业质量第一的原则。同时确保覆盖多个学科专业,不局限个别易开展合作的学科专业,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技术革新,重视产教结合,并有与学校长期合作的愿望,学生历届实习反馈满意度高,且有留岗工作学生;同时企业具有行业领域或区域代表性,满足学生实习实训学
第五条 坚持稳定发展、动态调整的原则。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要加强建设。同时,根据实际合作情况对部分实习实训基地合作不满意的企业进行年终评估,学校对企业进行优胜劣汰,确保实习基地的质量。
第六条 坚持“互惠互利、责任分担、共同建设、协同发展”的原则。学校依托实习基地安排学生、教师到共建单位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丰富教师的实践教学经历共建单位借助学校的学科、师资等优势资源,建立职工培训和学历提升的合作机制,并享有从实习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的权益。
第七条 合作企业应是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正式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企业,企业发展具备长期稳定发展的能力,具有可持续合作的基础;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为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训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技术力量能满足学生实习实训要求,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第八条 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求,符合实习实训基地设施设备条件,提供的设备和技术达到较为先进水平,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
第九条 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同合作单位共同建设,双方围绕职业教育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形成实习实训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和安全保障等管理机制。
第十条 优化实习实训教学模式。双方共同制订校外实践教学的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健全教学内容,并组织实施培养过程,共同形成实习实训评价标准,实现校内外的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学生与岗位职工角色互换的情境体验。
第十一条 建设实习实训教学师资队伍。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具有较高水平实操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建。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指导教师队伍的相互交流,共同参与实习实训教学过程,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 建立开放共享机制。产教融合学院建立校企合作企业库,各二级学院共享校企合作企业库,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除主要承担对口专业的二级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外,在企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同时接收其他相关专业或相关二级学院的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基地学习锻炼。
第十三条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共建双方根据学校培养方案与实习基地实际情况,共同制订学生实习阶段的考核方法与考核手段,共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共同对学生在实习基地学习阶段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做好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营造安全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以及安全的意识形态氛围,并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采用校、院两级管理的模式。学校产教融合学院负责统筹协调基地建设相关事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学校整体的对外协调组织,代表学校对各级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考察,协助二级学院寻求引领行业新科技、有成长壮大潜质、有助于学校专业建设的企业确定合作意向,组织开展与企事业单位的洽谈。教务处负责按学年审核各二级学院的在校生跟岗、顶岗实习计划并向省教育厅上报备案;组织二级学院对学生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和学业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全院实习管理专项检查,并协调相关部门迎接上级实习管理专项检查;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据产教融合学院工作规程,二级学院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实习基地的具体建设与管理工作。
(1)申请。二级学院在对拟建实习实训基地初步考察的基础上,与共建单位进行协商, 达成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初步意向,填写《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表》(见附件1),经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产教融合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2)审核。产教融合学院接到申请后对实习基地的条件以及建立的必要性进行考察、审核、备案。
(3)签订协议。经批准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由学校与实习基地依托单位按照相关流程正式签署《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2 ),协议合作年限一般不少于3年,《协议书》一式3份,由二级学院、产教融合学院和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各执1份存档备案。协议到期时,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4)挂牌。《协议书》签订后校外实习基地可悬挂“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校外实习基地”牌匾,或者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其他称谓牌匾。牌匾样式原则上参照学校统一要求设计(见附件3),由产教融合学院统一制作。学校产教融合学院或二级学院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其他形式的合作事项,已单独签署校企合作协议,且协议内容包含实习工作事项的,经产教融合学院审核通过,合作单位可视为实习基地建设对象、双方可不再单独签署本办法中的《协议书》,但涉及的备案、挂牌、建档等建设管理事宜仍须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实习基地的日常管理由共建单位与二级学院共同负责,双方应加强沟通与联系,构建实习基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十八条 学校与共建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根据《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升本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学校设立实习基地建设专项经费,按照年度预算情况划拨给建设单位管理和使用,经费优先支持特色专业、重点企事业单位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按照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经费管理和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后。二级学院应对每个基地建立教学档案,内容包括:
(1)实习实训基地介绍材料,含实习实训基地简介,共建单位介绍、资质证明,基地负责人介绍、共建协议基地的师资状况(人数、学历、职称等),实习实训项目,适合专业等。
(2)实习实训基地运行情况,含每年进入基地实习实训的专业名单、学生名单、指导教师名单,学生的实习实训报告及实习实训成果,实习实训基地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反馈信息等。
(3)实习实训基地依托单位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登记。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授权产教融合学院负责解释。
1.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表
2.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协议书
3.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校外实习基地挂牌制作参照样式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