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调课、停课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发布者:  时间:2010-05-23 03:23:37  浏览:

一、为了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定。

二、调课指教师未按原定教学进度计划和课表安排上课。

三、教师应按课表及教学进度计划组织教学,按质,按量、按时上课,避免突击上课等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

四、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凡私自调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五、下列特殊情形经教务处批准可以调课:

1.因病或家庭特殊原因无法按计划上课;

2.因开会、出差等公务无法按计划上课。

六、调课按以下程序报批:

1.本人填写调课审批单,经所在教研室签署意见后至少应在拟调课的前一天报教务处审批。特殊情形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报批,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2.调课通知单一般由教研室负责课前通知到班级,特殊情形由教务处负责通知。

3.调课审批单经教务处主管教务处长签审后由教务干事将调课情况登记在《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教师调课情况登记表》中。

七、因调课耽误的课程一般由本人补上。

1.补课具体安排应事先报教务处批准。未经批准不予核算工作量。

2.因耽误课程过多、补课有可能影响授课质量的,所在教研室应当在审批调课时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3.教师补课后,授课班级应填写《补课回执》经补课教师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干事据回执进行登记。

八、停课指因学院或其他客观原因教师不能按课表及教学进度计划正常上课。

九、任何人不得私自停课,凡私自停课,按教学事故论处。

十、因特殊原因确需停课的,除按本规定第六条规定之审批程序报批以外,还必须经过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全院统一停课由教务处按学院有关决定或者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并负责统一公布。

十一、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学院地址: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招生电话:0731-88164788  0731-88204788  学工处电话:0731-8824561

专网络部招生电话:0731-88207666   校办公室电话:0731-88460863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