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调动学生学习自觉性与积极性, 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bet356体育亚洲版在线官网学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原则
(一)现实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以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前提,学校必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以保障全体学生的合法利益。
(二)择优原则。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依据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考虑。
(三)公正原则。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操作。
第二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条 各系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生涯规划和专业学习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盲目从众心理,理性选择转专业。
第四条 申请条件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但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新生读完一学期后。
2、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休学后所学专业已不再招生。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3、降分录取的特殊类型专业学生要求转入非降分录取专业者;
4、要求转入不同层次、不同学制和不同学习形式的专业者;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没有使用高考成绩或部分使用高考成绩),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
6、三年全日制高职学生,二年级第2学期后(含第2学期)不得转专业;五年全日制高职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五条 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教务处按照教育部学年电子注册的要求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生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3、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调整的资格。
4、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不论成功与否)本学期必须跟原班级学习,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
第六条 申请时间及办理
(一) 申请时间
三年制学生:第一或第二学期结束前1-2周;
(二)办理流程
1、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向所在系部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和提交转专业更改申请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所在系部系主任、书记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系部公章后返还学生本人;
3、学生将同意转出的转专业申请表提交拟转入系部审批;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部系主任、书记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系部公章;
4、学生必须按时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初审,初审合格名单上报学院办公会研究。审批签字后交教务处备案,未按期到教务处备案者或审核有不符合转专业条件者,转专业视为无效。
5、教务处每学期开学初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已公布的转专业学生必须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转系转班手续。
6、学生因转专业而未学的课程实行重修。
第七条 成人大专学生转专业按照三年制高职学生转专业规定执行。
第八条其他说明
(一)专业调整审批通过的学生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二)转专业的条件、范围以及办理程序应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办理当年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有新的文件,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如因政策因素等原因导致转专业不能被审批通过,则必须保证能无条件返回原录取专业原班级继续学习。
(三)专业调整后,由教务处统一提交专业调整学生名单给财务处,财务处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核定,以学期为单位多退少补。
(四)学生专业调整前所领取的教材不再退换,新教材随新专业配发,教材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二)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教务处。